本報訊(記者任靜芳通訊員田曉君)不少居民會有這樣的感受,以前用電維修,不光維修人員難請,收費也是五花八門。今後,這種現象要結束了。昨日,記者從供電部門獲悉,針對這種情況市物價局專門制定了一個用電維修有償服務收費標準,要求從本月起對屬於用戶產權的用電設施維修實行“明碼標價”收費。長期以來,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屬於用戶產權的供電設施由用戶自行負責管理、維護,其建設、維護由客戶自願委托供電單位或其他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實施。但長期以來,由於這方面取費沒有統一標準,一些社會單位或施工隊伍漫天要價,工程材料以次充好,給廣大電力客戶帶來較大的經濟負擔和電力安全隱患。為此,物價部門參照我市現有的維搶修收費標準,借鑒外省做法,制定出台了《太原市低壓零散客戶受電工程服務收費標準》,明確了客戶產權供電設施建設服務收費標準。據介紹,本月起收費標準實施後,本市範圍內的電力用戶,如果家裡出現電線燒了、線路增容、更換新電錶等問題,找供電公司或其他具備相關資質的單位維修,在付費時就有了統一的標準價格。服務中所耗材料可自行提供,也可委托供電公司或維修方來採購。對於具體收費項目和標準,居民可咨詢市物價局。  (原標題:用電維修服務有了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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