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近日就戶籍改革接受媒體採訪。他表示,公安部正在會同其他部門研究制定《關於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目標是到2020年形成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範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人為限制民眾的創造力,人為製造不公平,現行戶籍制度被輿論詬病已久是一個事實,這一制度非改不可則更是普遍的共識。關鍵是改革的方向和啟動改革的時機。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指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隨後剛結束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則明確提出要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作為首要任務。這充分說明,作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引擎,城鎮化大局已定,而沒有人的市民化,城鎮化的質量必然堪憂。可以說,衝破阻礙人們自由遷徙、自由擇業並平等享受公共服務的桎梏,現在就是一個最佳時機。
  然而世上的事情往往知易行難,現行戶籍制度的種種弊端很容易認識,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負面影響也很容易洞察,但真要改革卻又困難重重。誠如黃明所說,戶籍管理制度本身的改革並不複雜,核心的問題一是許多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政策與戶籍掛鉤,而且形成的時間久,涉及的領域多,協調的難度大,二是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城市之間的差別較大,需要合理引導。
  可以認為,只要中國城鄉、區域之間發展嚴重不平衡的格局無法根本改觀,中國的戶籍改革就不可能一蹴而就。是否客觀認識這種困難,將決定戶籍制度改革的路徑。
  在公安部的計劃中,農民工的市民化、放開中小城市落戶限制將是戶籍制度改革的優先事項,這符合改革先易後難的原則;“到2020年形成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則是戶籍管理部門首次提出的目標。現代社會裡,人們選擇自己的居住地完全緣於其個人的意願,和這一標準相比,公安部提出的目標雖為公民的遷徙仍然附加了條件,但與過去人們的被動接受而且無法選擇相比,其進步意義毋庸置疑。
  面對公安部的改革計劃,對中國戶籍制度改革抱有熱望的人們也許未必完全滿意,但鑒於以往改革的經驗和教訓,與其期待完美的改革,不如將並不完美的改革立即付之行動。關於戶籍制度改革,當下之最要,首先是需要一張明確的時間表,在什麼時間內剝離戶籍的福利分配功能,中小城鎮何時全面取消戶籍制度,什麼時候將個別大城市之外的其他大中城市戶籍制度基本放開,什麼時候全面實行以身份證代碼為唯一標示的人口登記制度,這些事項都有必要一一確立推進的時間,並向社會公示;其次,戶籍制度改革絕不僅僅是身份上的市民化,配套政策需要儘快跟進。
  無論是剝離戶籍中的利益,還是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農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都不是公安一個部門所能決定,在戶籍制度改革之外,其他改革的同步推進不可或缺。曾有專家表示,應當在一段時間內給予進城農民城鄉兼有的身份,讓農民退可回農村、進可入城鎮,這一點或成為土地制度改革的有益思路;而從城鄉一體化的角度,城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統一是否也應該加緊實施?
  中國的改革開放驗證了民眾的智慧,而這種智慧顯然還沒有得到全部的釋放。戶籍制度的改革會為中國社會增添幾許活力,歷史將作出有力的證明。  (原標題:[社論]戶籍制度改革需時間表,更需政策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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